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新滘路更名为海珠大道的建议》(第201620358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并综合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及海珠区政府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滘路”命名情况
建议所提“新滘路”实际上应为由新滘东路、新滘中路和新滘西路三段道路组成的主干道路,呈东西走向,西起工业大道南,东止科韵路,全长约10.6公里。该道路基本位于原新滘镇内,其专名“新滘”由新滘镇派生而来,系当地老地名。经查,“新滘南路”位于原新滘镇政府驻地南面,系临时名称,属非标准地名。2001年7月,新滘镇行政区划调整,增设南洲、琶洲两个街道。2002年3月,新滘镇撤销,设立华洲、官洲两个街道。2005年,为配合城市快捷路的建设工作,经海珠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包括“新滘南路”在内的快捷路命名为“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并由建设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提出命名申请,经海珠区地名办受理、市地名办审核,市政府于2005年6月8日批准命名。
二、关于“新滘路”更名问题
近年来,广州市、海珠区对新滘东路、新滘中路和新滘西路及周边地区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改造,使该道路成为一条具有较高建设规模和设计水平的主干道。从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的角度来看,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为此,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地名命名、更名的有关规定,如对此道路进行更名,应综合考虑以下问题:
(一)更名成本问题。经查,“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目前已编列门牌号,新滘东路有12个、新滘中路有10个、新滘西路有42个,沿线居民新滘东路有100多户,新滘西路有400多户(已入户190户)。道路如更名,沿线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标志的有关信息需进行变更,如门牌、路牌、道路交通指示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不动产登记证、信封、名片等各种证件和材料的更改,各类已签署多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借用合同或者其他场地地址证明变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网络等登记信息的变更等,涉及面广,成本较高,对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作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将产生较大影响。
(二)更名协调问题。“新滘路”两旁有海珠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共100多户住户)、海军某部、海关总署广州教育培训中心、广州电信数据中心、海珠湖公园等企事业单位,以及骏星汇、大塘湖景华轩、怡和苑等商业、住宅小区。按照道路更名的程序,更名需要征求道路两旁单位和群众的意见,要得到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以免引发不稳定因素或造成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如1997年滨江东路更名为滨江中路后,位于原滨江东路路段的一些单位至今未办理道路变更手续,以致门牌与实际道路名称不一致。
(三)地名稳定性问题。“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名称也已使用十余年,指位清晰,社会认知度高,且“新滘”一名系原“新滘镇”派生而来,属于当地老地名,符合地名命名和保护老地名、传承地名文化的基本原则。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法规以及加强地名文化保护的有关政策也明确要求地名应保持稳定,可改可不改的不要改。
此外,建议中提到的景从路、大金钟路北段以及广从一路至广从三路之间道路统一更名为“白云大道”,是因为该片区经过大规模改造,原来的几条道路改、扩建后形成了一条新的主干道,将其命名为“白云大道”属道路管理的应有之义。“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已经成型并使用多年,如要更名,必须考虑各方面因素,特别是道路两旁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下步工作
综合各相关单位意见,我们认为,“新滘东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还是维持现有名称为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海珠区政府及其他地名管理相关部门,根据你们所提的建议,从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发,对海珠区内主干路命名问题进行统筹考虑、科学安排,进一步做好地名命名工作,确保新批准的地名科学合理、符合群众意愿。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民政工作尤其是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老虎游戏机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