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波等4位代表:
你们在市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为提升民生福祉,积极推进健康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第2017218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等会办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和医养结合试点城市。
一、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抓好养老服务业发展顶层设计。市、区两级政府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强化政策制度设计,先后制定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等30余份政策文件,连续7年将养老服务列入十件民生实事。在市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下设专项工作机构“广州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市长担任总召集人,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制定实施《广州市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布局规划(2013-2020年)》,按照每千名老人40张床的国家、省、市设定标准和“五邻近”原则(即邻近大型居住区、医疗卫生设施、公园绿地、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交通设施),规划选址片区级、区级、街道级养老机构53处,用地面积144.42公顷,规划新增5.1万张床位,保障到2020年养老机构建设用地需求。出台《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从规划编制,到土地出让、建设、移交和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按每千人4.5张床位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及老年人活动站点,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将养老设施纳入市重点民生市政项目,由市级统筹保障用地指标,上报一宗核销一宗,保障养老项目用地审批上报,支持养老项目发展。市一级建成市老人院、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区建设区级老人院、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各街镇设立了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日间托老机构,社区层面设立了老年人活动站点(星光老年之家),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设施总占地面积超过250万平方米,人均养老用地面积超过国务院提出的0.1平方米的标准。
(三)夯实家庭养老基础地位。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和坡道、电梯等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改善现有普通住宅和居住区适老化环境,让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与普通人群共同生活。对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和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予以资助,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金额每户不超过5000元,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每居住区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0元。建立和落实养老金增长机制,资助低保户、残疾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形成养老保险托底的政策体系。提升老年优待水平,老年人凭证享受乘车、看病、消费等优待减免政策。从2011年7月起率先向70周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30-300元。为低保低收入、五保、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扶等五类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各区扩大资助范围,全市参保“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达112万人,覆盖率达79.7%,参保人数位列全省第一,其中财政资助参保人数92.9万人。
(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网格化运作,开发建设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市建有居家养老服务部149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24个、日间托老机构170个、星光老年之家1460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142个、五保互助安居点151个、“平安通”用户4.8万户,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文体康乐、康复保健、心理慰藉、信息支援、紧急援助等养老服务。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导向作用,为“三无”、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人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对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80周岁及以上或纯老家庭(含独居)的失能老年人,给予每月最高200元资助。在去年投入275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再筹集1.1亿元资金,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X”创新试点,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截至2017年4月底,全市共有104个街(镇)、754个社区开展助餐配餐服务,其中越秀、海珠、黄埔区实现所有街镇全覆盖,共设立助餐点285个。
(五)优化提升机构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1+5”新建项目(市第二老人院和天河、黄埔、花都、南沙、从化区公办养老机构)和“1+6”扩建项目(市老人院扩建工程和越秀、海珠、白云、黄埔、番禺、增城区公办养老机构)以及市老年病康复医院等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简化养老机构审批程序,修订《广州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给予新增床位补贴、护理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级评定补贴、机构延伸服务补贴等,近年来我市养老机构床位中社会资本投资的一直占70%左右。目前全市共有179间养老机构,床位数5.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居于全国、全省前列。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将三无、五保等老年人纳入公办养老机构优先轮候通道优先入住,其中,“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免费入住养老机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按照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到目前为止已有超过1500位老人通过网上平台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一)稳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制定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水平。一是统筹编制《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充分考虑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需求,新增医疗机构时优先考虑设置老年疾病防治专科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配套设置医疗机构,全面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的深度融合发展。二是支持公立医院资源富余的区,发挥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专业及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或者开设医疗护理型病区,发展康复、临终关怀等老年医疗护理特色科室。三是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老年病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四是指引各级医疗机构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的优待政策,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五是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或临终关怀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满足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康复、长期护理和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六是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建设,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签订合作协议,通过以定期巡诊、上门服务为主,辅以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建立急救通道等方式,满足入住老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44间,其中28间已纳入医保定点,与养老机构通过签约服务建立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103个。
(二)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16年6月,广州市成为全国首批15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广东省唯一试点城市。根据国家、省的有关部署,我市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逐步建立起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我市正加快出台《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筹资标准、评估机制及待遇方式等内容,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加快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制定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工作指南,遴选确定首批长护定点机构,为2017年实现待遇给付做好准备。
(三)整合区域医疗卫生信息资源。2012年广州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成搭建,现处于扩面和深化应用阶段。至2016年12月,平台已覆盖11个区、17家市属医院、36家区级医院、134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公卫机构和7家省部属医院,初步实现联网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并横向与广州市工信、公安、人社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通过平台整合数据总量共存有超过16亿条数据,存储容量为5.7T。广州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基本建成,在库实名电子健康档案约1500多万份。广州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在联网机构全面启用广州市统一诊疗卡(市民卡和健康卡),实现居民健康服务“一卡通”,减少了医院重复发卡。
(四)加强基层医疗服务队伍建设。强化面向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设,已经实现全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大基层和偏远地区扶持力度,加强对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市属规培基地落实有关规培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广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广州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市财政从2017年起根据市属住培基地的在培学员数按每生每年4.1万元标准安排综合定额补助,并在定额补助总量内对精神科、全科和儿科等紧缺专业住培学员给予增加生活补助每生每年2万元。实施全科医生骨干培养项目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项目,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医院目前在编在岗临床医师中选拔35岁以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委托中山大学等部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规范化培训暨医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形式进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训合格作为学科骨干和社区培训师资,充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从2014年起每年培养50-100名,争取为我市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2-3名全科医生骨干。2013年至今我市已成功开展4期骨干项目,共计134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项目主要是各区定向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作为规范化培训学员,统一安排广州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规范化培训。2014-2016年我市已招收141名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学员。
(五)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方面的优势作用。印发《广州市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作试点方案》,积极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确定5个广州市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试点区,从建立长效机制、探索中医预防保健功能、加强“治未病”工作队伍建设和宣传阵地建设等方面对试点区的治未病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通过推进我市创建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服务能力。开展广州市中医药特色镇街建设,确定22个中医药特色镇街建设单位,计划通过3年建设成为中医药服务网络完善、氛围浓厚、“简、便、验、廉”的优势突出的中医药特色镇街。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将中医的养生、保健、调理等预防保健融入到基层卫生的工作中,全市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共有9个区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越秀、荔湾区为国家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工程试点区、广东省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示范单位建设单位。
(六)鼓励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一是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公布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审批资料和审批时限,新增医疗资源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和运营医疗机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二是加快办理医疗机构的审批手续,优化、简化审批服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为社会办医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推动社会办医与养老机构有机结合。支持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建立健康产业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业务合作,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共建和交流合作。四是鼓励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规定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门诊部等。加快推进医师、护士多点执业,促进医师、护士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养老机构间流动,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
(七)强化家庭发展能力。扎实推进“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和“新家庭计划”项目,将夕阳红健康促进纳入子计划中,围绕“夕阳红健康促进计划”,指导中老年群体积极、健康、和谐应对老龄化问题;将“养老照护”作为新家庭计划四项活动内容之一,指导各区开展老年人的营养与膳食、老年人常见病症及照护、常见意外事件预防及其应急处理、健康生活方式、日常保健、运动与康复、心理沟通等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我市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感谢你们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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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
(联系人:严福长,电话:8317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