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全地名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区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建立区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镇、街道在地名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良好格局。合理谋划设计街路巷地名网络,突出地名文化优势,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补齐农村地区“有地无名”“有名无标”短板。
二是做实地名审批管理。举办2期培训班,对镇、街道、村、社区300名地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专项工作重点任务,指导开展全面摸查、采集上图、命名设标等各项工作,通过理论与实操的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接各镇、街、村、社区,了解命名需求,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实现地名审批“零跑动”一站式线上办理。截至目前,对300个街路巷地名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77个地名已获批。
三是做细地名信息采集。制定“乡村著名行动”流程指引、办理清单、“一问一答”等系列材料,加强与各部门、各镇街在地名管理工作中的沟通,充分发动村、社区“网格”力量对各村地名信息进行应采尽采。截至目前,已通过小程序采集5600余条地名信息,进一步完善地名信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