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妈妈98岁高龄了,她一辈子很不容易。妈妈所有的饮食起居全部由我照顾,有时候我也力不从心。自从申请了‘高照险’,护理员每月上门照顾她,不怕苦不怕累,为我们家庭减轻了很多的负担。在此感谢政府出台为老人服务的‘高照险’好政策,我妈妈每个月都可以享受护理服务,已经连续享受7个月了。”陈婆婆的女儿对工作人员动情地说道。
2019年10月17日,陈婆婆成功申请了“高照险”服务。之后,护理员每月上门帮助陈婆婆做肢体活动训练、关节松动、康复理疗、修剪头发、测量血压,还经常开导及鼓励陈婆婆。经过护理员7个月细心、耐心的服务,陈婆婆表示她的腿部疼痛减轻了,家人也反映陈婆婆性格开朗了,话也多了。
“高照险”全称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下文简称“高照险”),是广州市针对重度失能老年人出台的一项惠老政策。根据“高照险”相关政策规定,年满80周岁及以上、参与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为重度失能老年人、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居住在广州市的重度失能老年人均可申请,通过审批后,每人每月最高可享受500元的护理补贴。医疗护理服务共30项,包括生活护理、卧喂护理、排泄护理、心理慰藉等共37项基本生活照料服务和换药、导尿、给氧、关节松动训练等。
“高照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分担,符合条件的老人除按比例给付照护费用外,没有额外费用。属“高照险”资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内的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及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每人每月最高可支付500元。其中,居家护理按照85%、机构护理(养老机构)按照70%的比例予以支付。对于符合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清单的服务项目,定点服务机构在与失能人员结算时采取直接减免的方式结算。
以陈婆婆为例,2019年11月,她享受基本生活照料6项及医疗护理服务6项,共产生费用410元,按照居家护理85%的比例由保险公司报销。最后,她仅需自费61.5元。
自“高照险”政策实施以来,南沙区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让长者能够更好地了解“高照险”惠老新政策,并通过进行入户探访和电访向社区长者宣传“高照险”。目前,南沙区申请“高照险”人数达1335人,正在享受待遇资格962人。享受待遇资格人数居全市前列。
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基础上,南沙区今年没有暂停对“高照险”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全区4家协议定点服务机构累计为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服务3108人次,为居家长者提供上门服务,向他们科普新冠肺炎的预防知识和健康饮食指导。“高照险”自开展服务以来,累计为980名长者报销3758次,人均报销金额 496.14元/月。
下一步,南沙区将会持续发力,积极推动“高照险”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护理水平,惠及区内更多老年人。